快评丨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我就是抄袭”,何秋亊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
快评丨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我就是抄袭”,何秋亊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
快评丨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我就是抄袭”,何秋亊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(hé)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创意的尊重(zūnzhòng)、对知识产权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一副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(dǐsè)”的演出
近日,在短视频平台(píngtái)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何秋(héqiū)亊,被曝“演唱会造型抄袭歌手汪苏泷”,引发争议。6月2日,何秋亊官方(guānfāng)工作室发布说明,向汪苏泷先生及其团队致歉,称(chēng)服装造型、麦克风、文案等演唱细节问题是“委托第三方来处理的,我方考虑尊重合作方的专业,并未提出(tíchū)任何意见(yìjiàn),完全按照第三方提供的内容、服装、设计等进行的”。
从网上提供的一些视频照片可以看出,何秋亊的演唱会元素和其他几位歌手的造型(zàoxíng)等确实相似(xiāngsì)。据报道,其中(qízhōng)与汪苏泷2024年巡演、章昊粉丝应援手麦(mài)设计、刘耀文舞台造型等高度相似,被网友称为“拼好饭式抄袭”。
6月(yuè)3日晚(rìwǎn),何秋亊本人(běnrén)对此次“抄袭”风波进行了回应。虽然道歉,但他似乎(sìhū)有种“不以为意”的(de)态度。他说(shuō),“我花钱找人给我整毁了,为什么是我的问题呢?我只要在表演时表演得好就可以了”,还直言,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,而我就是抄袭?我跟各位老师们穿了很相似的衣服,我想可能会觉得我去模仿,但为什么说我是抄袭或者怎么样呢”。如此种种,何秋亊简直是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。
显然,这种道歉无法让人(rén)信服,首先其(qí)工作室(gōngzuòshì)将问题推给第三方,“出于信任”岂能成为自我辩护的理由(lǐyóu)?难道工作室团队完全不用对内容进行把关?其次,何秋亊将售票演唱会的抄袭,说成日常生活里的撞衫,自己还委屈上了,这简直是一种狡辩,表露出其内心的不服气和真诚(zhēnchéng)的缺乏。
此事也(yě)提醒了,类似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的造型等内容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。据大象新闻报道,汪苏泷(lóng)持股的一家公司已将汪苏泷演唱会多个相关元素注册为专利,包括玩偶、荧光棒(yíngguāngbàng)等,并(bìng)已将“素龙”(苏泷谐音)注册成商标。但其实可能难以面面俱到,一些类似风格的模仿等是否受到知识产权保护,也引发讨论。
但这不该是何秋亊“委屈”的(de)底气,目前网上对其态度的批评占据多数,其实也反映了(le)公众意识的变化(biànhuà)——人们已经很难接受有创造性的设计被随意挪用、借鉴,演唱会作为一种文艺演出,原创性本身就是最显著的标签之一,这是基本的行业伦理,表演者应当予以(yǔyǐ)尊重。
所以,舆论的(de)(de)批评应该(yīnggāi)让何秋亊及其团队有所警醒。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(tārén)创意的尊重、对知识产权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一副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”的演出。
此事对演艺界人士(rénshì)也是提醒(tíxǐng),在越来越强调(qiángdiào)风格独创的背景下,对他人的借鉴不可过界。且不说这背后的法律风险,至少在社会形象和舆论评价上,就已经是一个极大的减分项,终究会(zhōngjiūhuì)让自己付出巨大代价。
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(pínglùnyuán) 清波
红星(hóngxīng)评论投稿邮箱:hxpl2020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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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(hé)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创意的尊重(zūnzhòng)、对知识产权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一副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(dǐsè)”的演出
近日,在短视频平台(píngtái)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何秋(héqiū)亊,被曝“演唱会造型抄袭歌手汪苏泷”,引发争议。6月2日,何秋亊官方(guānfāng)工作室发布说明,向汪苏泷先生及其团队致歉,称(chēng)服装造型、麦克风、文案等演唱细节问题是“委托第三方来处理的,我方考虑尊重合作方的专业,并未提出(tíchū)任何意见(yìjiàn),完全按照第三方提供的内容、服装、设计等进行的”。
从网上提供的一些视频照片可以看出,何秋亊的演唱会元素和其他几位歌手的造型(zàoxíng)等确实相似(xiāngsì)。据报道,其中(qízhōng)与汪苏泷2024年巡演、章昊粉丝应援手麦(mài)设计、刘耀文舞台造型等高度相似,被网友称为“拼好饭式抄袭”。
6月(yuè)3日晚(rìwǎn),何秋亊本人(běnrén)对此次“抄袭”风波进行了回应。虽然道歉,但他似乎(sìhū)有种“不以为意”的(de)态度。他说(shuō),“我花钱找人给我整毁了,为什么是我的问题呢?我只要在表演时表演得好就可以了”,还直言,“为什么别人是撞衫,而我就是抄袭?我跟各位老师们穿了很相似的衣服,我想可能会觉得我去模仿,但为什么说我是抄袭或者怎么样呢”。如此种种,何秋亊简直是在道一种很新的“歉”。
显然,这种道歉无法让人(rén)信服,首先其(qí)工作室(gōngzuòshì)将问题推给第三方,“出于信任”岂能成为自我辩护的理由(lǐyóu)?难道工作室团队完全不用对内容进行把关?其次,何秋亊将售票演唱会的抄袭,说成日常生活里的撞衫,自己还委屈上了,这简直是一种狡辩,表露出其内心的不服气和真诚(zhēnchéng)的缺乏。
此事也(yě)提醒了,类似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的造型等内容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。据大象新闻报道,汪苏泷(lóng)持股的一家公司已将汪苏泷演唱会多个相关元素注册为专利,包括玩偶、荧光棒(yíngguāngbàng)等,并(bìng)已将“素龙”(苏泷谐音)注册成商标。但其实可能难以面面俱到,一些类似风格的模仿等是否受到知识产权保护,也引发讨论。
但这不该是何秋亊“委屈”的(de)底气,目前网上对其态度的批评占据多数,其实也反映了(le)公众意识的变化(biànhuà)——人们已经很难接受有创造性的设计被随意挪用、借鉴,演唱会作为一种文艺演出,原创性本身就是最显著的标签之一,这是基本的行业伦理,表演者应当予以(yǔyǐ)尊重。
所以,舆论的(de)(de)批评应该(yīnggāi)让何秋亊及其团队有所警醒。一名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,有着一定号召力和知名度,事实上已经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期待:对他人(tārén)创意的尊重、对知识产权的理解,而不能呈现出一副“野蛮生长”的姿态,上演透着“抄袭底色”的演出。
此事对演艺界人士(rénshì)也是提醒(tíxǐng),在越来越强调(qiángdiào)风格独创的背景下,对他人的借鉴不可过界。且不说这背后的法律风险,至少在社会形象和舆论评价上,就已经是一个极大的减分项,终究会(zhōngjiūhuì)让自己付出巨大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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